炎之魔女迪卢克

炎之魔女迪卢克

作者: 吾不羞

其它小说连载

《炎之魔女迪卢克》中的人物斯托迪林夏生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其它小“吾不羞”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炎之魔女迪卢克》内容概括:一、1975年11月7那是我正式成为警察的第一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日那是一个雾不知为伦敦的雾总是比别的地方来的频这也导致存放着大量卷宗的警局始终弥漫着一缕若有若无的刺鼻霉实话我并不讨厌这种味毕竟它会给我一种身处学校图书馆的错“约翰·卡梅剑桥大学犯罪心理学系肄业……那可是好学你说你大学读的好好的怎么就退学来当警察”哈罗德警监一边抽着雪茄一边翻看着我...

2025-07-04 20:10:57

一、1975年11月7日,那是我正式成为警察的第一天,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日子。

那是一个雾天。不知为何,伦敦的雾总是比别的地方来的频繁,

这也导致存放着大量卷宗的警局始终弥漫着一缕若有若无的刺鼻霉味。实话说,

我并不讨厌这种味道,毕竟它会给我一种身处学校图书馆的错觉。“约翰·卡梅隆,

剑桥大学犯罪心理学系肄业……那可是好学校,

你说你大学读的好好的怎么就退学来当警察了。

”哈罗德警监一边抽着雪茄一边翻看着我的档案,露出一副为我感到遗憾的表情。

“您知道的,最近经济形势不好,我父亲原本工作的工厂倒闭了,现在工作的地方工资很低,

实在是负担不起那高昂的学费了。”这事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也就如实的回答了。

“为你感到遗憾。不过别灰心,现在当警察绝对算是一个明智之举,

伦敦的犯罪率现在高的吓人,只要你好好干,或许没多久就能升职了。

”哈罗德警监说着从办公桌底下摸出了一套警服和一枚警徽,并将它们递给我。“换上警服,

迎接你的第一次巡逻吧,地点嘛……就爵禄街吧,我想你会感兴趣的。”爵禄街,

一个独具特色的地方,尽管坐落在伦敦市中心,却鲜有英国本土居民在此居住。

那里的住户和商户几乎都来自一个遥远的东方国度。正因如此,

这条街也被人们称为“唐人街”。正如哈罗德警监所说,我对这地方确实十分感兴趣。

不过让我感兴趣的倒不是这地方本身,而是住在那里的一个人。他叫“林夏生”,

是我在校期间的导师罗迪亚教授常挂在嘴边的一位学长,

据说他现在在爵禄街开了一间自己的侦探事务所。“和林夏生比起来,

伦敦的警察尽是些酒囊饭袋。”这样的评价我曾不止一次从这位教授的嘴里听到,

这让我对这位来自中国的学长一直十分好奇,想要一睹他的真容。“就我一个人去吗?

一般不是两人一组吗?”我接过警服和警徽,有些疑惑地问道。哈罗德警监吐出一口烟圈,

露出了一副无奈的表情:“虽然我这么说怪怪的。但现在警局里其实没几个合格的警察,

收受贿赂、种族歧视……说白了就是一群蠢货,我可不希望你被他们带坏。

况且那有个爱多管闲事的家伙,真碰上什么事他会帮你的。”虽然我没去过爵禄街,

但哈罗德警官看起来不像是骗我的样子,我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在随便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换上警服后,便向着爵禄街出发了。不得不说,

这爵禄街确实是个神奇的地方,明明位于伦敦市中心,却给我一种踏入了另一个国度感觉。

朱漆牌楼上鎏金篆刻着“倫敦華埠“,檐角铜铃在风中发出清脆鸣响,

整条街道飘荡着酱油与八角茴香交织的香气。讲道理,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地方的,

至少看起来比千篇一律的英国街道有趣的多。然而我的警靴才刚踏上爵禄街的青石板路,

一阵尖锐的瓷器碎裂声从不远处的一个商铺传了过来,吓得我赶忙往那个商铺跑了过去。

那是一家港式茶馆,名叫“福记茶楼”,当我赶到时门口已经挤满了看热闹的中国人,

我也是费尽力气才勉强的挤到了人群前面。此时的店铺内部,

一个越南男人正抓着一名华人老头的衣领,嘴里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喂,你要做什么,

这是什么情况。”我从腰间掏出了与警服一同配发的左轮手枪,

小心翼翼的朝着店内的两人走了过去。见到我的到来,老人就如同见到了救星一般,

用那虽然夹杂着口音却还算流利的英文朝我大喊:“警察先生,警察先生,

您可要为我做主啊,这越南佬用假币吃饭,被我揭穿以后还要伤人啊。”“我再说一遍,

我没有用假币,我给你的就是真钱,你要是再胡说,我就真的要打你了。

”越南男人突然松开老人衣领转向我,他褪色的工装裤上沾满铜绿色锈迹,

想来不久前应该还在码头工作。“你说的假币在哪?”他们各执己见,我也不好判断,

只得向他们索要所谓的假币作为判断的依据。“就是这些,警官先生。”老人走向柜台,

拿起了放在柜台上的三枚面值50便士的硬币,将他们递给了我。

我接过那三枚硬币仔细端详,却没发现什么奇特的地方,如果说这真是假币的话,

未免做的太真了一些。“你是怎么确定这是假币的?”我疑惑的看向老人问道。

“其实我也看不出来,是刚才林先生告诉我的,

他把这三枚硬币要过去看了看后就告诉我这是假币,我想他是不会骗我的。”“林先生?

那是谁?”“是我。”我的问题刚问出口,一道清冽的男声就从茶馆的二楼传了过来。

我循声抬头望去,只见一位身姿挺拔的华人男子站在那里。他约莫六英尺高,

头戴一顶棕色猎鹿帽,身披一件棕色阿尔斯特大衣,内里是一件洁白的衬衫,

搭配着蓝色马甲,下身则是一条剪裁得体的西装裤。

这副打扮看起来像极了那本享誉世界的推理小说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

“你是……林夏生?”虽然此时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还是试探性的问了问。“没错,

我就是林夏生。”他微微一笑,从楼梯上缓步走下,步伐从容而优雅,

仿佛每一步都经过精心计算。他的目光锐利而深邃,像是一眼就能看穿人心。

“约翰·卡梅隆警官,没错吧?”他停驻在我面前,

一股清冽的茶香如同初春融雪后新抽的嫩芽,随着他的靠近悄然漫入我的鼻腔。

虽然我平时并不怎么喝茶,不过这样的味道我却蛮喜欢的,给人一种十分舒适的感觉。

“你认识我吗?”我有些惊讶,没想到他竟然也知道我的名字。“你面子很大,

为了你罗迪亚教授和哈罗德警监分别给我打了个电话,他们似乎都很看好你。

”我有些受宠若惊,没想到教授和警监居然都会为了我专门联系林夏生。“好了,

寒暄的事先放一放吧。”说着,他从自己的大衣内袋取出了一枚50便士的硬币,

将它放在我的手上。“这枚硬币是我前不久在英格兰银行换的,毫无疑问是真品。

你把那四枚硬币叠在上面看看。”虽然不知道他是何用意,但我依然照做了。

也就在那这四枚硬币叠在一起的瞬间,我便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虽然不多,

但那三枚硬币确实比林夏生给我的小上一点,厚度也要薄一些,不过差距并不算明显,

哪怕是有参照物存在,不认真去辨认也看不出来。“很巧,

这样的假币这两天我正好也收到几枚,发现这是假币后,我立刻去收集了一些,

简单的测量了一下。正常的50便士硬币直径大约30mm,厚度则是1.78mm左右,

约重11.5克。而这种假币则是稍微小一些,直径29mm,厚度1.68mm,

重量约10克,差距很小,几乎很难靠肉眼发现。

”林夏生又从自己大衣的内袋里取出了一个小袋子,从里面倒出了数枚50便士的假币。

硬币在他的掌心相撞发出细微的金属声响,我的后背却泛起一阵凉意。

若非林夏生发现了这件事,这样精巧的仿制品足以在市场上流通数月而不被发现,

本就萧条的经济要是再被打击一次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我将手掌摊开在潮湿的空气中,

三枚假币在林夏生那枚真币的对比下显得格外诡异。

茶楼里蒸腾的水汽在玻璃窗上凝成细密的水珠,越南男人的呼吸突然变得粗重。“这不可能!

“他突然夺过我手中的硬币,布满老茧的手指神经质地摩挲着边缘,满脸的难以置信。

“我在码头为阿克特帮卸了一周的货,冒着被抓的风险为他们卸那些走私货!

他们怎么能这么对我!”不一会,他似乎也接受了手中的硬币是假币的事实,

将三枚硬币重重的摔在了地上,随后忍不住的落下了泪水。“冷静点,

我会帮你拿到该有的工钱,不过到时候你也得老实的赔偿被你摔坏的餐具钱。

”林夏生看着眼前忍不住哭泣的越南男人,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

在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后,又转头看向了我。“能找到剿灭阿特克帮的理由,

这对于苏格兰场来说可是个不小的功劳,我会把详细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证据交给哈罗德警监,

至于功劳……都归你,就当是见面礼了。”“我的事务所在唐人街221号b,

如果你想看清这浓雾下的伦敦,欢迎随时来找我。

”二、警局对阿克特帮的清算行动顺利得近乎魔幻。

三天前还在码头区耀武扬威的黑帮头目们,此刻已像被暴雨冲散的蚁群般溃不成军。

结案报告上的钢笔墨迹尚未干透,

我的工位抽屉里已躺着装有三千英镑奖金的牛皮纸袋——这份本该属于林夏生的殊荣,

此刻却在我掌心发烫。我很清楚,这个案件其实不管有没有我都完全一样,

所以我拿着这钱多少还是有些受之有愧。实话说,我并不擅长人际交往,

所以便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的父亲——他是个老江湖,我想应该可以从他那得到一些建议。

“或许你可以给他买个礼物,他们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吗,好像是叫……礼尚往来?

”这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而且十分巧合的是,我正好知道可以送他些什么。

大约半个小时后,我便买好了礼物,来到了林夏生此前给我的地址。

我站在漆色斑驳的橡木门前,铜制门牌在暮色中泛着幽光,

我的手也在不知何时冒出了不少的冷汗。就像我说的,我并不擅长人际交往,

所以这实际上也是我第一次给他人送礼物,难免还是有些紧张。在简单的调节了情绪后,

我终于还是叩响了房屋的大门,屋内也立刻有了回应。“来了,请稍等。

”当林夏生拉开门时,一缕檀香混着油墨气息扑面而来。

他今天穿了‌一身主色调为黑色的粗花呢三件套西装,内搭一件白色衬衫和一条白色领带,

头上还戴了一顶黑色礼帽。这样的穿着是十分正式的,显然是在等某个很重要的人。

“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你在等人吗?”不等林夏生开口,我便先一步问道。“一个客户,

身份有点特殊,所以穿的正式了点。不过比起“不是时候”,或许正是时候更加贴切一些。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次的委托会很麻烦,正好需要一个助手……你有兴趣吗?”“如果可以,

我很愿意,正好局里给我批了几天假期。”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学习机会,我自然不会放过,

于是十分干脆利落的答应了他。“明智的的选择。”林夏生笑了笑,

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跟着他走进屋内,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屋内陈设吸引。

这是一间充满复古风格的客厅,墙上挂着几幅古旧的油画,画中的人物栩栩如生,

仿佛随时会从画框中走出来。屋角摆放着一架略显斑驳的钢琴,从琴键的磨损上不难看出,

林夏生应该经常会坐在钢琴前演奏。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张巨大的橡木书桌,

上面堆满了各种文件、书籍和一些奇怪的器具。“你可以随便坐。”林夏生一边说着,

一边摘下礼帽,随手放在书桌上。“要喝茶吗?我可以为你准备。”“不用了,

我并不喜欢喝茶……对了,这个是我送你的礼物,算是回礼。你可以现在就打开看看,

我想你应该会喜欢。”我从背后拿出那个精致的礼盒,递到林夏生面前。林夏生微微一愣,

随后接过礼盒,拆开包装后露出我精心挑选的礼物——那是一盒产自中国的茶叶,

名叫碧螺春。“碧螺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林夏生有些惊讶的问道。

“虽然说起来有点像自夸,但我的嗅觉确实是比一般人要好些。上次见到你的时候,

我从你身上闻到了这种茶的特殊香气。我想你应该喜欢,

所以就专门找了找……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但通过气味判断不是问题。

”我有些局促地解释道,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裤缝。听完我的话,

林夏生捧着茶叶的修长手指突然一顿,眼神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嗅觉?

”他轻轻放下茶罐,木质桌面上发出“咔“的一声轻响,“还真是令人羡慕的天赋,

无论是警察还是侦探,这种天赋都是梦寐以求的。”实话说,

林夏生的话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毕竟我的记忆里,我曾不止一次向他人展现这种能力,

但最后换来的往往是难听的外号,以至于我后来慢慢的不愿意再向他人展露和提起。

这还是我第一次因为这个能力而从他人口中得到夸奖,以至于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气味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你不仅仅能通过它嗅出美食和鲜花,更能嗅到血腥和犯罪,

甚至是……时间。”林夏生顿了顿,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眼神中透出一丝深邃。“时间?

”我有些不解地重复道,皱起眉头试图理解他话中的意思。“就是时间。

举个例子的话……就像你送我的茶叶,如果我没能及时将它喝掉,随着时间的流动,

它的品质会不断下降,香气也因此会慢慢变化。你们英国人确实不太在意这些,

但在中国这个茶文化的发源地,许多喜欢喝茶的人都可以通过气味大致的判断出茶的年份。

”林夏生点了点头,轻轻拿起一旁的檀木烟斗,

用火柴点燃后小吸了一口:“不过这可不是光有天赋就可以的,也需要一定的锻炼。

”我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是久违的被人认可的感觉。我点了点头,

认真地说:“多谢您的鼓励林先生,我一定努力。”“不用那么正式,叫我夏生就好。

”他微微一笑,随后将茶叶郑重的存放在了玻璃橱柜里。

我正准备询问更多关于嗅觉训练的事,玄关处就突然传来三声规律的叩门声。

林夏生瞥了一眼怀表,青金石表盘在暮色中泛着冷光:“七点整,分秒不差,

这位委托人还真是有些过于守时了。”“我去开门,你最好表现的自信一些,

不然委托人很难信赖我们。”林夏生说着熄灭了烟斗,并将礼帽重新戴好,

随后前去打开了大门。“我没有迟到吧,林侦探。”那是一个看起来六十岁左右的老人,

头上戴着一顶高顶礼帽,身上则是裹着一件厚重的海狸皮大衣,

胸口位置还用金线绣了一个双头狮子图案的徽章——那显然是某个贵族的标志。

“斯托迪瓦伯爵,许久没见,您依然很准时。请进吧,让我们好好聊一聊关于这次案件的事。

”林夏生将老人请入房间,并安排他坐在了我对面的位置上,自己则是坐在了我的身边。

“林侦探,你相信世界上存在魔犬吗?”斯托迪瓦伯爵开口问道。“魔犬?”听了他的提问,

林夏生明显愣了一下。我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毕竟哪怕科技再发达,

世界各地依然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民间传说,

就我入职这几天警局都已经收到好几个类似的报案了。“我没有开玩笑,

那是一只浑身缠绕着火焰的魔犬。”斯托迪瓦伯爵枯瘦的手指在雕花手杖上收紧,

深褐色老年斑在青白皮肤上格外刺眼。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沙哑:“上周四的晚上,

我的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难得同时回家看我,于是我们就举行了一次家庭聚餐,

然而就在聚餐结束后,我的大女儿和女婿就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魔犬的袭击。

”斯托迪瓦伯爵从衣服内存的口袋中掏出了一张照片,

将它放在茶几上后推到了我和林夏生面前。照片的内容是一个女性赤裸的背部,

而就在那名女性的背上,有着一条让人十分触目惊心的创口。根据照片来看,

那条伤痕至少有1英尺长。而且除了这一道伤痕外,

这名女性的背上还有很多零零碎碎的齿痕和类似烧伤的痕迹,

看起来确实是像极了被魔犬袭击的样子。“我的女儿虽然没有立刻死亡,

但最终还是因为失血过多去世了,而他的丈夫则是半个头都被咬掉,当场就毙命了。

”“报警了吧,警察怎么说?”林夏生看着照片,皱了皱眉头问道。

“苏格兰场那帮家伙说是被熊袭击的,至于那些类似烧伤的痕迹,

他们在现场找到了一根顶部有燃烧迹象的木棍,

所以他们就推断我女儿和女婿在遇到熊后点了火把来防身,痕迹是被袭击后火把意外造成的。

”“这推断还算合理吧,毕竟魔犬这种生物不可能真的存在。”我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斯托迪瓦伯爵听到后立刻转向我,一脸严肃的说道:“虽然看起来不像,

但我以前也算是个化学家,所以刚开始我的想法和你一样,我也觉得苏格兰场的推论很合理。

但两天前……我却亲眼见到了那个怪物。”伯爵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似乎仍沉浸在当时的恐惧之中。“那时候我在屋子二楼的书房看书,

突然间就听到了窗外我小儿子的惨叫声,当我从窗户探出头想看看是什么情况时,

我看到那一只身长足有5英尺,浑身缠绕着赤红色火焰的怪物,而它正趴在我小儿子身上,

撕咬着我小儿子的脖子。”“但说实话,我依然不相信这世界上存在着魔犬这种生物。

我相信,这只不过是一起被伪装成灵异事件的,针对我们家族的谋杀罢了。

所以我要你帮我调查,看看这“魔犬”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人在作祟!

”三、比起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买房或买楼,

那些带点贵族血脉的富豪们往往更喜欢在空旷的郊区建一座庄园,

斯托迪瓦伯爵自然也不例外。他的宅邸坐落在伦敦以北三十英里的一座小型森林中,

由于道路过于崎岖,它甚至完全不适合汽车行驶,只能乘坐马车前往。正因如此,

当我们到达宅邸时,天边早已挂上了暮色。我撩开马车上略微褪色的天鹅绒窗帘向外看去,

暮色中的斯托迪瓦庄园如同一头蛰伏的巨兽,尖顶塔楼刺破暗紫色天幕,

藤蔓爬满青灰色石墙,在风中投下蛇影般的摇曳痕迹。世界各地的大型建筑都是这样,

无论白天看起来有多么富丽堂皇,一旦太阳落下后都会显得阴森恐怖。

当马车缓缓停稳在庄园的铁艺大门前,

一位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快步从门廊的阴影中走出。他身着剪裁合体的黑色燕尾服,

领口系着纯白领结,举手投足间透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沉稳。暮色中,

他的金发泛着微弱的光泽,脸庞线条干净利落,下巴处有一道浅浅的疤痕,

像是曾被利器划过。“斯托迪瓦伯爵,欢迎回来。”少年来到马车门前,

伸手将斯托迪瓦伯爵搀扶下了车。“你们是……”看到同样坐在车里的我和林夏生,

少年明显愣了一下,随后用审视的眼神将我们两个从头到脚的看了一遍。显然,

他并不知道斯托迪瓦伯爵这次出门是为了什么。“这是林夏生先生,他是一名侦探,

另一位是约翰·卡梅隆先生,是他的朋友兼助手,我请他们来调查魔犬的事情的。

”不等我和林夏生开口,斯托迪瓦伯爵便帮我们解释了一切。“是我失礼了。”少年听闻,

立刻摘下手上的执事手套,分别与我和林夏生握了握手。

“我是伯爵的总管家埃德加·威尔逊,您可以直接称呼我为威尔逊。

最近庄园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我稍微有些敏感,很抱歉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二位。

”“能理解。不过真是让人意外,像您那么年轻的总管家我还真是第一次见,

我还以为总管家都是长着花白胡子的老人呢,看来你的能力很强啊。”“您谬赞了,

我先去安排厨房为二位准备晚餐。”林夏生显然比我更擅长与他人打交道,

三言两语便缓解了原本稍显尴尬的气氛。威尔逊走后,林夏生微看向身旁的斯托迪瓦伯爵,

开口道:“伯爵先生,我想先去您小儿子的房间看看,或许能从那里发现一些线索,

劳烦您带路了。”“跟我来吧。”伯爵点了点头后便转身向屋内走去,

我和林夏生也随之跟上,和他一路走到了房子的三楼。三楼走廊的煤气灯并未全部点亮,

暗红色地毯在昏暗中延伸到走廊尽头——那里就是伯爵小儿子的房间。

房间内的陈设十分简洁,除了一张大床和书桌外,就只剩几幅挂在墙壁上的油画了。

林夏生径直走向书桌,开始仔细翻找上面的文件和书籍。我则是在房间四周踱步,

观察着墙上的画作和角落里的摆件。在众多的画作和摆件中,

一个银白色的金属相框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相框内放着一张看起来就有些年头的照片,

看起来像是一张全家福。“这是我们家在1950年的圣诞节拍的全家福。

”斯托迪瓦伯爵缓步走到了我的身旁,用他那枯槁的手指指着照片上的人向我介绍起来。

“坐在正中间的是我和我的妻子,她在五年前突发疾病去世了,

她手里抱着的就是当时刚出生不久的我小儿子“贝伦”,

而站在我们两个身后的则是我们的大儿子“瓦尔”和大女儿“凯伦”,他们是双胞胎,

且当时正好是他们15岁生日。”“我妻子左手牵着的小女孩是我的小女儿“西斯”,

那时她8岁。至于我牵着的那个则是我们的二儿子“奥利”,那时他5岁。

”伯爵的声音略微颤抖,我能从中感受到他悲伤的情绪。

“这张照片是折起来以后放进相框的吧,最右边的位置应该还站了一个人。

”林夏生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身旁,伸出手指了指合照最右侧的位置。

我顺着他指的位置看去,果然在合照的右下角发现了一小块图像,虽然体积不大,

但确实能看出来那是一只皮鞋的尖端。发现这点后,我立刻将照片从相框中取了出来,

发现这照片果然如同林夏生所说的那样是被折过的。将被折起的部分翻开,

露出了一个与伯爵年纪相仿的男子。与身着华丽的伯爵一家不同,他虽然也穿着西装,

但整个都皱巴巴的,歪戴的礼帽下露出与伯爵七分相似的面容,

只是眉眼间凝着化不开的阴郁。“那是……我唯一的弟弟,他叫“里昂”,

拍照当天的下午我就送他上了前往开普敦的货轮。”当提到这位弟弟时,

伯爵先前那种悲伤的情绪立刻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是轻蔑和愤怒:“作为斯托迪瓦家族的一员,

都已经过了三十五岁了还整天无所事事,不但没有正经工作,还整天酗酒堵伯,

简直是家族的侮辱……所以我把他打发去了非洲。

”“那有没有可能他就是“魔犬”背后的凶手,

为了报复你把他送去非洲……或者为了你的遗产。”我看向伯爵,提出了自己大胆的猜测。

但伯爵听闻只是不屑的摆了摆手,随后缓缓开口:“不可能的,他早就死了。

那艘货船上混了一个得了霍乱的蠢货,几乎全船的人都遭殃了。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他。

不过依我看,这场瘟疫就是上帝对这个败类的惩罚!”“说什么上帝的惩罚,

要不是你把里昂叔叔送上了那艘商船,他根本就不会有事。说到底,

你才是杀死了叔叔的凶手吧。”一个明显带着埋怨情绪的声音突然从我们身后传来,

我猛地转过身,只见一个身形瘦弱红发的青年正倚靠在门框上,眼神里满是愤恨与不满。

那是伯爵的二儿子奥利,虽然与照片上小时候的样子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但依稀还是能辨认的出来身份。“奥利!”伯爵厉声喝道,手杖重重敲向地面,

“注意你的言辞!”“难道我说错了吗,说什么打发去非洲,实际是不就是流放,

你其实巴不得叔叔去世吧。”奥利直起身子,瘦削的肩膀因激动而微微颤抖。他跨过门槛,

靴底在地毯上碾出沉闷的声响,像一把钝刀割破凝固的空气。

夕阳的余晖透过高窗斜斜切过他的侧脸,将那双翡翠色的瞳孔映得近乎透明,

却掩不住其中翻涌的怨恨。“我知道你和里昂的关系好,但这件事确实怪不得我,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想不通吗?有必要一提到他就和我歇斯底里的吗?

”“你但凡对此事稍微表现出一丝的歉意,我都不会这样!”两人的争吵相当激烈,

我正要开口劝阻,林夏生却突然按住了我。“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林夏生问道。“声音?

”听他这么说,我立刻静下心来仔细听了听,

果然隐约的听到了一些声音——那似乎是一个女人的求救声,来源是楼下的房间。一时间,

一个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我和林夏生对视了一眼,立刻向着声音的源头跑去。

见我们两个急匆匆的向外跑,本来正在吵架的二人也停止了争吵,随我们一起跑了起来。

不过伯爵毕竟已经上了年纪,腿脚已经不太行了,所以真正跟上我们的只有奥利。

“你弟弟房间正下方的是什么地方?”见奥利跟了上来,林夏生立刻转头向他问道。

“那是我二姐西斯的房间,她应该就在里面,怎么了?”“出事了。”林夏生的回答很简短,

但却足够让奥利明白现在的情况。我们一路狂奔到了二楼西斯的房间,

不过此时站在房间外也听不到什么声音。“姐,你在里面吗?”奥利上前敲了敲门,

但房间内却没有什么反应,拉了拉门把手也同样拉不开门。也就在此时,

我突然闻到了一股略微刺鼻的味道,在记忆中检索了一番后我几乎可以确定,

这屋里大概率是着火了。既然如此,那就没有时间给我们耽搁了,

我果断推开了站在门前的奥利,一脚踹在门上试图破门而入。

然而踹门这件事远没有我想的容易,或许是因为我本来在力量上就不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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